2012-07-29

全殘後的保障-全殘扶助保險金

不論是壽險或是醫療險,歷年來的保障漏洞為“全殘”後的醫療及照顧。

根據保險的條文,“全殘”視同死亡,因此無論壽險或是醫療險,在被保險人遭遇“全殘”事故時,將支付一筆 “全殘保險金” 給受益人,然後結束合約。也就是說,當被保險人“全殘”後,他除了可以領到一比一次性的金額之外,他接下來需要人家照顧的看護費、生活費、還有全殘之後的醫療費用,保險公司都不再給付。因此雖然“全殘”與“死亡”在保險上被視為相等,但在實際上卻有很大不同。

今年(2012)台灣出現了第一張含有全殘扶助保險金的保單。被保險人假如被認定為“全殘”,除了拿到全殘保險金之外,日後每年會領到保額的一定比例。以保額500萬,全殘扶助8%來看,若是被保險人被判定全殘,則日後每年可領到 500萬 * 8% = 40萬的扶助金,這樣就可以當作醫療或是生活費用了。雖然全殘後的生活費+醫療費可能會比健康的時候多得多,但這畢竟是一個開始,讓我們每個人都能夠更安心地活著。